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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長春6月17日電 (記者 李彥國) 記者17日從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13年以來,吉林省累計受理一審行政訴訟案件3600餘件,行政案件立案排在全國前列。其中,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逐漸增多,已成常態。
  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立案難、判決難、執行難,這“三難”標簽曾被貼到民告官案件身上多年。
  2013年12月,在頒佈實施23年後,中國官方首次對行政訴訟法進行修改,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劍指民告官“三難”,同時還擴大了民告官範圍,一時引發熱議。
  國家層面的努力,推進了地方對行政訴訟案件的審查力度。以行政案件立案工作排在全國前列的吉林省為例,2013年以來,全省共受理一審行政訴訟案件3600餘件,非訴行政執行案件5000餘件,涉及房屋征收拆遷、因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引發的行政爭議等。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魯志良介紹,審判中,法院嚴保民利,防止“官官相護”、“權權交易”。依法判決撤銷、確認違法和無效、變更被訴行政行為等行政機關敗訴案件達到20%,行政相對人勝訴或者協調解決的達到48.8%。
  此前,在行政訴訟實踐中,行政機關一般委托代理人出庭應訴。2013年至今,這一現象在吉林省也有所改觀,“一把手”出庭應訴解決官民矛盾已成常態。
  魯志良舉例稱,吉林省延邊州各市縣政府均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作出具體規定,並將其納入行政機關及行政首長個人的績效考核體系,行政首長出庭率達到100%。(完)
(原標題:吉林去年至今民告官立案3600件 一把手應訴成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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